鹭燕医药: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以邮件形式发出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监事会”)通知,会议于2023年8月4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八楼会议室举行。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共3人,占公司监事总数的100%。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梅桢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数比例100%。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决议同日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