鹭燕医药: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以邮件形式发出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监事会”)通知,会议于2024年10月18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八楼会议室举行。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共3人,占公司监事总数的100%。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梅桢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有表决权票数比例100%。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与本决议同日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