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艺集团:关于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查股网  2024-01-27  建艺集团(002789)公司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对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3】279号)(以下简称“《决定书》”),要求公司对检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进行整改。

收到上述《决定书》后,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召开专项会议,对《决定书》中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深入分析,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按照《决定书》中的要求逐项梳理并认真落实整改措施。现将公司具体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开展专项整改的总体安排

1、组织成立整改工作小组

为了更好地落实深圳证监局下发的决定书中相关整改要求,公司成立了整改工作小组,由公司董事长担任组长,组织各相关部门做好整改工作,公司管理层负责整改工作的开展及工作计划的具体执行事项。

2、深入开展自查,制定整改计划

公司董事、监事、管理高级人员以及各相关部门人员,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工作规则和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对《决定书》中涉及的公司存在问题的事项进行了深入自查,对相关问题逐项提出了整改措施。

3、切实落实整改措施、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董事会及时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传达了深圳证监局《决定书》的有关精神及要求,要求公司整改工作小组针对《决定书》提出的有关问题,逐一落实各项整改内容,同时,结合本次整改事项,进一步明确后续安排和改进、完善措施,切实提升公司内控治理水平,保障公司合规经营、规范运作。

二、公司实施的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及有关说明

存在问题一:装饰装修业务成本核算不准确

整改措施:

1、加强专业知识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专业素质及会计核算水平。

(1)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认真学习《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会计准则和法规,提高会计核算能力和信息披露的质量。认真学习企业会计准则关于收入及成本确认的相关规定,在公司内部系统开设“建艺学堂”,设立“财务管理-企业会计准则”模块,引入行业专家老师对会计准则中收入成本确认的原则和方法进行深入解读和讲解,作为全体财务人员必修课。

(2)公司通过内部培训,聘请外部机构培训等多种方式学习不断增强财务人员综合能力和财务管理水平。

2、公司将进一步夯实财务会计基础,从制度建设、财务监督与内控检查、信息沟通等角度提升会计核算水平。

(1)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从会计核算、资金管控、内控管理、成本管理等方面不断修订完善公司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2)加强内审人员监督检查的力度及频率,加大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沟通力度,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建立健全财务数据复核机制,完善多级复核流程。充分发挥内部审计部的监督职能,加强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以保证财务信息披露的准确性。

(3)公司将加强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的沟通,针对装饰装修项目材料品种多,项目变更签证频繁的特点,在合同签订与项目变更签证,成本测算、项目实施、竣工结算等多个环节,建立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的实时联动机制,掌握项目的动态,在项目施工范围变更,材料、劳务价格变动时,及时对项目预算成本进行及时调整。对财务数据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及时与业务部门充分沟通,以提高装饰装修业务成本会计核算准确性和及时性。

3、强化工程管理队伍建设,提升工程项目管理水平。

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完善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及时跟踪工程项目竣工、结算资料,加快工程管理队伍建设,组织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培训,提升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同时,完善前期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的不足,促进跟项目经理的沟通协调,加快补充完善工程项目内部结算流程。

整改责任人:财务管理中心,工程管理部,审计部

整改期限:已完成,持续规范,长期有效。

存在问题二: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转回依据不充分,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不审慎整改措施:

1、公司将安排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的有关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明确公司各项资产尤其是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标准和计提方法,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末需要根据客户所处的行业可获取的相关信息、客户自身履约能力以及外部独立机构对客户偿债能力出具专家意见等综合信息准确识别客户的履约风险。

2、公司将进一步明确减值计提标准和方法,确保减值计提依据的 “充分性”。当年度纳入单项计提客户需要有充分可靠的依据,确认客户单项计提减值比例时不仅需要考虑历史上已对该客户计提减值比例,同时还需要考虑客户当年信用风险是否得到进一步改善等因素,从而保持减值计提或转回依据的充分性。减值计提的标准和方法应适用于纳入合并范围的全部主体,保持同一业务类别的计提标准和方法的“统一性”。当年或当期纳入合并范围时,即应按统一的减值政策对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公司的合同资产主要为项目完工后的质保金及未取得无条件收款权的工程款,其减值准备的计提应结合相关合同条款对款项回收的约定,充分体现款项回收风险。其中,项目完工后的质保金,减值准备的计提应关注客户的偿债能力、账龄情况并结合相关合同条款对质保金回收的约定对回收风险进行综合判断;未取得无条件收款权的工程款,其转为应收账款前不存在逾期问题,减值风险与账龄关联度较低,其减值准备的计提,应关注客户背景、履约能力,结合合同条款对该收款权转换为应收账款的时间和其他回收风险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3、强化公司内部审计监督职能,加强内部审计对于财务信息的审核力度,一方面,完善财务信息多级复核程序,将内部审计对于财务信息的审核作为必备环节,另一方面,内部审计提前介入重大事项的会计处理,从起点处保证减值计提依据的“充分性”和“统一性”。

4、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与外部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联系,对于存在不确定性的重要事项提前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交流,寻求专业意见支持以提高财务信息的准确性。整改责任人:财务管理中心,审计部整改期限:已完成,持续规范,长期有效。

存在问题三:因统计错误导致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整改措施:

1、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发布的〔2023〕65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以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为依据,并遵循该文件规定的非经常性损益的认定原则,对照公司日常涉及的相关非经常性损益的业务,加强非经常性损益业务核算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提高日常会计核算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通过加强专业知识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专业素质及会计核算水平,结合公司的业务特点,制定各类业务的核算规范并贯彻执行;加大对日常会计核算规范性的监督检查力度。同时,加强对财务人员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学习,提高财务人员的规范意识和对信息披露严谨性认识。

3、业财联动,要求业务部门在开展非经常性业务活动如“工抵房”“甲供材抵债”时,及时与财务部门沟通,方便财务部门判断是否属于非经常性业务,并进行日常统计备存。

4、建立业绩预告数据复核机制,对于财务人员统计的业绩预告数据,由公司证券事务部、审计部进行复核,通过层层把关,提高业绩预告数据准确度。

整改责任人:财务管理中心,证券事务部,审计部

整改期限:已完成,持续规范,长期有效。

存在问题四:未及时披露对外投资和债务重组事项

整改措施:

1、公司已专门组织相关人员对《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学习,提高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相关人员的工作水平和规范意识。

2、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内部流程,加强公司重大信息的有效监控,加强各部门间的沟通交流,确保重大信息做到事前了解、及时反馈,跟踪进展,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保证信息披露做到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整改责任人:证券事务部

整改期限:已完成,持续规范,长期有效。

存在问题五:关联人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三会运作等方面存在不规范情形

整改措施:

1、重新梳理公司的各关联方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关联方的认定标准更新关联方登记表,并由专人负责定期更新工作。同时,组织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进行专项学习培训,加强相关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

2、公司已组织董监高及相关人员开展培训工作,通过学习《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证监会公告[2022]17号)、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提高规范运作意识。今后,公司将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规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格式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与确认,及时按规定制作《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强化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执行力,切实提高合规运作意识。

3、公司证券事务部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加强会议记录工作,落实每次股东大会的记录责任人,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每位参会人员对有关事项的发言要点和主要意见、对议案的表决情况等做好充分记录,保障会议记录内容完整,合法合规的开展三会运作,规范公司治理。同时,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规定,提升专业素养。

整改责任人:证券事务部

整改期限:已完成,持续规范,长期有效。

三、公司总结

本次经过梳理和分析,公司深刻认识到了在信息披露、公司三会治理及财务核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公司将以本次整改为契机,根据深圳证监局下发《决定书》的有关要求,积极开展持续自查和整改,完善落实各项整改措施,提升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法规知识,加强相关人员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财务核算,提升公司规范运作能力,加强会计基础,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推动合规建设常态化,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和经营管理水平,切实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有效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高质量发展。

特此报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