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尔特: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3年5月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刘智深因个人原因离职而失去作为激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根据《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规定:“如需对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上市公司应当及时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方案,并依法将回购股份方案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回购方案应当说明回购股份的价格及定价依据、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等。”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监事会核查并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对上述1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7,200股,以
2.65元/股的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17,899,500股减少为417,872,300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由417,899,500.00元减少为417,872,300.00元。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公司债权人凭有效的债权证明文件,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若债权人逾期未向公司提交申报材料,并不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由公司根据原债权债务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可以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3年5月10日至2023年6月25日
2、申报地点:厦门市海沧区后祥路18号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公司证券事务部
3、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燕娥女士
联系电话:0592-6059559 传真:0592-6539868
电子邮箱:rtplumbing@rtplumbing.com
特此公告。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