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朗五金: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实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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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91 证券简称:坚朗五金 公告编号:2025-007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实施完成的公告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6.11元/股(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成,自2024年4月29日起回购价格上限由56.11元/股调整为56.0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日、2024年4月20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截至2025年2月21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已达到总股本的1%,且回购股份事项已实施完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 公司股份回购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5日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6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截至2025年2月21日,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413,38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25%,最高成交价22.90元/股,最低成交价22.05元/股,成交总金额100,023,677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股份回购事项已实施完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实际执行情况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回购资金总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已按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完成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五、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的股份数量为4,413,38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25%,根据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的股本结构测算,并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 回购前 | 回购后 |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 189,580,287 | 53.57% | 193,993,675 | 54.82%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64,304,726 | 46.43% | 159,891,338 | 45.18% |
总股本 | 353,885,013 | 100.00% | 353,885,013 | 100.00% |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六、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进行股票回购: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已回购公司股份的后续安排
1、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
2、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予以注销。
3、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出具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