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宇通讯: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17  通宇通讯(002792)公司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时桂清(SHI GUIQING)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11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时桂清(SHI GUIQING)女士计划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8,041,1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将于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

一、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时间区间已过半。时桂清(SHIGUIQING)女士尚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化。公司将继续关注时桂清(SHI GUIQING)女士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公司实际控制人吴中林、时桂清(SHI GUIQING)在招股书中承诺:本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前述承诺期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票不超过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本人直接持有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格也做相应调整);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发生职务变更、离职情况,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4、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吴中林、时桂清(SHI GUIQING)就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在招股书中承诺如下:

①本人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②在锁定期满后,本人将认真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③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等;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因公司上市后派发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④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前,应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⑤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夫妻二人每年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公司上市时股份总数的5%,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

⑥如果本人未履行以上减持承诺,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⑦若其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符合上述承诺内容。

5、本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

续经营产生影响。

6、本次减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