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宇通讯:董事会决议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吴中林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1月至9月的运营情况,公司整理编制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进行了分析总结。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94)。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章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原件。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