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宇通讯:银河证券关于通宇通讯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宇通讯”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通宇通讯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72号)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共计发行64,216,766股普通股股票,每股发行价为12.6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11,699,922.24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11,844,055.8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799,855,866.44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1月22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验字[2021]518Z0116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为7,709.24万元,于2022年5月11日完成置换;(2)已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为7,611.39万元,自募集资金到位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5,320.63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64,664.96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及账户管理费净额为3,259.85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67,924.81万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等有关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年12月14日,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中山分行”)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4050178050400000689);公司、武汉光为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光为”)与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以下简称“东莞银行中山分行”)及银河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79000014222647);公司、武汉光为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中山分行”)及银河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96050100100134575);公司、深圳广通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中山分行”)及银河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9550880230475600150)。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原拟用于“高速光通信器件、光模块研发及生产项目”和“武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实施“下一代高性能天线项目”,该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7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将武汉光为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96050100100134575)变更至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将武汉光为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账号579000014222647)变更至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同时,为满足经营管理需要和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深圳广通智能技术有
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账号9550880230475600150)的募集资金专户变更至深圳广通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 行 名 称 | 银行帐号 | 余额 |
建设银行中山分行 | 44050178050400000689 | 3,773.81 |
东莞银行中山分行 | 589000000218828 | 31,654.82 |
兴业银行中山分行 | 396050100100154360 | 10,906.63 |
建设银行中山分行 | 44050178050400000760 | 21,589.55 |
合 计 | - | 67,924.81 |
三、 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5,320.63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6亿元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或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产品总金额为57,000.00万元,2023年度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实现收益2,223.03万元,加上其他利息收入213万元,实现总收益2,436.03万元。期末产品的投资份额、签约方、产品名称、期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因公司收购深圳市光为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项目已经以自有资金完成,公司根据后续实际经营与发展计划及承诺,对该募投项目进行调整。
签约方 | 产品名称 | 产品 | 起息日 | 到期日 | 金额 | 未到期余额(截至2023年12月31日) |
兴业银行 |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结构性存款 | 2023.12.19 | 2024.03.28 | 10,000.00 | 10,000.00 |
东莞银行 | 东莞银行单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2023.08.28 | 2024.02.26 | 27,500.00 | 27,500.00 |
建设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2023.10.24 | 2024.1.31 | 19,500.00 | 19,500.00 |
合计 | 57,000.00 | 57,000.00 |
2022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将原拟用于“收购深圳市光为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项目”募集资金3,895.39万元(含利息)全部用于实施新募投项目“卫星地面终端波束自适应通信天线技术研究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19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2022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募投变更事项。
2、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股东权益,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及实际业务拓展的需要,将原拟用于“高速光通信器件、光模块研发及生产项目”和“武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实施“下一代高性能天线项目”,以实现公司产品的全面升级,满足公司市场拓展的需求和战略规划,进一步提升市场占有率。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6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2年6月30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6月14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4,288.16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2。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银河证券认为:通宇通讯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通宇通讯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王飞 | 郭玉良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1: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81,169.9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203.99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5,320.63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48,360.61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59.58%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 收购深圳市光为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项目 | 是 | 3,885.59 | 0 | 0 | 0 | 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 高速光通信器件、光模块研发及生产项目 | 是 | 38,000.00 | 4,460.26 | 0 | 4,460.26 | 100.00% | 不适用 | 报告期内该项目暂未产生实际效益 | 不适用 | 否 |
3. 武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是 | 14,000.00 | 3,064.72 | 0 | 3,064.72 | 100.00% | 不适用 | 报告期内该项目暂未产 | 不适用 | 否 |
生实际效益 | ||||||||||
4. 无线通信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否 | 21,000.00 | 21,000.00 | 181.06 | 407.49 | 1.94% | 2025年5月21日 | 报告期内该项目暂未产生实际效益 | 不适用 | 否 |
5.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3,100.00 | 3,100.00 | 0 | 3,1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6.卫星地面终端波束自适应通信天线技术研究项目 | 否 | 0 | 3,885.59 | 107.07 | 107.07 | 2.76% | 2025年5月18日 | 报告期内该项目暂未产生实际效益 | 不适用 | 否 |
7.下一代高性能天线项目 | 否 | 0 | 44,475.02 | 3,915.86 | 4,181.09 | 9.40% | 2026年6月30日 | 报告期内该项目暂未产生实际效益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79,985.59 | 79,985.59 | 4,203.99 | 15,320.63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
合计 | 79,985.59 | 79,985.59 | 4,203.99 | 15,320.63 | 不适用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1、2022年4月,因公司收购深圳市光为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项目已经以自有资金完成,公司根据后续实际经营与发展计划及承诺,对该募投项目进行调整,将原拟用于“收购深圳市光为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项目”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实施新募投项目“卫星地面终端波束自适应通信天线技术研究项目”。 2、2022年6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股东权益,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及实际业务拓展的需要,将原拟用于“高速光通信器件、光模块研发及生产项目”和“武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实施“下一代高性能天线项目”,以实现公司产品的全面升级,满足公司市场拓展的需求和战略规划,进一步提升市场占有率。 3、募集资金到位后,受宏观经济下行、行业周期性、需求紧缩的影响,无线通信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团队组建时间较长,项目建设不及预期。公司出于审慎性考虑,将无线通信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延期至2025年5月21日。 因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审议、原项目清算、新项目论证和实施审批及宏观经济下行、行业周期性、需求紧缩的影响,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未产生实际效益,项目投入进度晚于计划进度。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 无 |
变化的情况说明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1、“收购深圳市光为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项目”实施地点因募投项目变更由深圳市南山区调整至中山市火炬开发区。 2、“高速光通信器件、光模块研发及生产项目”实施地点因募投项目变更由武汉市江夏区调整至中山市火炬开发区。 3、“武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因募投项目变更由武汉市江夏区调整至中山市火炬开发区。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1、因公司收购深圳市光为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项目已经以自有资金完成,公司根据后续实际经营与发展计划及承诺,对该募投项目进行调整。2022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将原拟用于“收购深圳市光为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项目”募集资金3,895.39万元(含利息)全部用于实施新募投项目“卫星地面终端波束自适应通信天线技术研究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19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2022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募投变更事项。 2、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股东权益,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及实际业务拓展的需要,将原拟用于“高速光通信器件、光模块研发及生产项目”和“武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实施“下一代高性能天线项目”,以实现公司产品的全面升级,满足公司市场拓展的需求和战略规划,进一步提升市场占有率。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6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2年6月30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6月14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1年12月3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金额共计人民币21,640.71万元,同意本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截止2021年12月27日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7,709.24万元。公司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518Z0635号)。2022年5月11日,公司已完成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置换。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 无 |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67,924.81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及账户管理费的净额)。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卫星地面终端波束自适应通信天线技术研究项目 | 收购深圳市光为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项目 | 3,885.59 | 107.07 | 107.07 | 2.76% | 2025年05月18日 | 报告期内该项目暂未产生实际效益 | 不适用 | 否 |
下一代高性能天线项目 | 高速光通信器件、光模块研发及生产项目和武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4,475.02 | 3,915.86 | 4,181.09 | 9.40% | 2026年06月30日 | 报告期内该项目暂未产生实际效益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48,360.61 | 4,022.93 | 4,288.16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1、因公司收购深圳市光为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项目已经以自有资金完成,公司根据后续实际经营与发展计划及承诺,对该募投项目进行调整。2022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将原拟用于“收购深圳市光为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项目”募集资金3,895.39万元(含利息)全部用于实施新募投项目“卫星地面终端波束自适应通信天线技术研究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19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2022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募投变更事项。 |
2、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股东权益,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及实际业务拓展的需要,将原拟用于“高速光通信器件、光模块研发及生产项目”和“武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实施“下一代高性能天线项目”,以实现公司产品的全面升级,满足公司市场拓展的需求和战略规划,进一步提升市场占有率。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6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2年6月30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6月14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