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智控: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颜燕晶)

查股网  2026-08-28  永和智控(002795)公司公告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永和智控股票代码:

002795

信息披露义务人:颜燕晶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玉环市清港镇

一致行动人:张连琴住所/通讯地址:玉环市清港镇清港村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

2026年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释义 ...... 4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第二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四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 8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六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0第七节备查文件 ...... 11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3

释义

永和智控、上市公司

永和智控、上市公司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颜燕晶及其一致行动人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颜燕晶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518,700股,颜燕晶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24,603,000股减少至22,084,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5.570229%减少至4.999984%。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本报告、本报告书《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若出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姓名

姓名颜燕晶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310211982********
住所浙江省玉环市清港镇
通讯地址浙江省玉环市清港镇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姓名

姓名张连琴(一致行动人)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326271960********
住所浙江省玉环市清港镇
通讯地址浙江省玉环市清港镇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和一致行动人的关系说明及一致行动的目的、协议等

信息披露义务人和一致行动人之间为近亲属关系,不存在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情况,其一致行动关系根据法律法规认定。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2026年5月13日,上市公司披露了《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颜燕晶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416,87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1.00%)。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颜燕晶已减持公司股份2,518,700股,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颜燕晶及其一致行动人尚未有其他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若信息披露义务人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拥有上市公司股份权益的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颜燕晶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永和智控股份的情况如下:

股东

股东持股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颜燕晶24,600,0005.569550%
张连琴3,0000.000679%
合计24,603,0005.570229%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颜燕晶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永和智控股份的情况如下:

股东持股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颜燕晶22,081,3004.999305%
张连琴3,0000.000679%
合计22,084,3004.999984%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自2026年

日至2026年

日,颜燕晶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518,70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颜燕晶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22,084,300股,占公司总股本

4.999984%。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公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或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形,亦不存在权属争议或纠纷。颜燕晶本次减持所涉股份系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取得,2024年

月,颜燕晶已就协议转让方式取得的24,500,000股涉及的表决权事宜出具不可撤销地放弃对应的表决权的《承诺函》。

第四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永和智控股份的情况。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六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颜燕晶一致行动人:

2026年8月27日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和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本页无正文,为《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颜燕晶一致行动人:

2026年8月27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清港镇工业产业集聚区
股票简称永和智控股票代码00279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颜燕晶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住所浙江省玉环市清港镇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普通股A股颜燕晶持股数量:24,600,000股持股比例:5.569550%一致行动人张连琴持股数量:3,000股持股比例:0.000679%颜燕晶及一致行动人张连琴合计:持股数量:24,603,000股持股比例:5.570229%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普通股A股颜燕晶变动数量:2,518,700变动比例:0.570245%变动后数量:22,081,300变动后比例:4.999305%一致行动人张连琴变动数量:0变动比例:0.00%变动后数量:3,000变动后比例:0.000679%颜燕晶及一致行动人张连琴合计:持股数量:22,084,300股持股比例:4.999984%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自2026年6月17日至2026年8月27日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否?(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若信息披露义务人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颜燕晶一致行动人:

2026年8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