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嘉科技: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
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嘉科技”)董事会于2024年2月7日收到公司董事长王娟女士《关于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函》。王娟女士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王娟女士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享有提案权。
一、关于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娟女士
2.提议时间:2024年2月7日
3、提议人是否享有提案权:是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充分调动公司经营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盈利能力等方面考虑,公司拟使用自筹资金回购部分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证券市场变动、公司资金状况等情况确定实施股份回购的进度。公司如未能在回购股份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
三、提议人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在境内发行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3.回购股份的方式: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
4.回购股份的价格: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若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公司实施了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股票分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实际回购股份的价格将根据证券市场公司股票价格、公司资金状况等情况确定。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本次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6.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7.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王娟女士在回购期间暂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王娟女士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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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
二〇二四年二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