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嘉科技: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调查表》,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嘉科技”)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徐华滨先生、张瑞稳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张瑞稳先生、徐华滨先生的任职履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等资料,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会 |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