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嘉科技: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6-07-28  世嘉科技(002796)公司公告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嘉科技”)于2026 年5 月18 日召开了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根据会议决议,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 构及供应商等,以下简称“业务相关方”)申请综合授信或其他履约义务的顺利 完成。根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拟预计公司向 控股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合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2,000.00 万元的担保,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2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6-023)。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波发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波发 特”)前期向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支行(以下简称“苏州银行”)申请的 综合授信业务即将到期,现拟继续向其申请1,5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公司 将在此授信额度内为波发特提供1,5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并与苏州银行签 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苏银高保字[706660116-202607]第[000023]号), 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 债权人: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支行。

2.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 担保的主债权:人民币1,500 万元。

4. 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 迟延履行裁判文书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 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垫付的有关费用、电讯费、杂费、 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 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公告费、律师费、 差旅费、过户费等)。

5. 保证期间:

(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业务分别计算,即自 债务人在各单笔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为 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前 到期或主合同解除的,则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之日或主合同解除之日起三年。

(4)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的,每期债务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最 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业务相关方签署的担保协议金额 合计人民币37,7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43.69%,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4.13%;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余额合计人民币13,696.0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权益的15.87%,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8.77%;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未发生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