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欧家居: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职的工作态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了解和掌握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的使用、关联交易等情况,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为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共计召开了8次会议,历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召开时间 | 会议届次 | 审议议案 |
2022年1月28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 1、《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2、《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
3、《关于控股子公司为经销商提供担保的议案》 | ||
4、《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 ||
2022年4月1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2、《关于2022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2022年4月29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 1、《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
3、《2021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4、《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
5、《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
6、《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7、《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8、《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9、《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10、《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
11、《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 ||
12、《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2022年7月1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 1、《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2、《关于延长重大资产重组部分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 | ||
2022年7月18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1、《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2022年8月30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1、《关于2022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2、《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
3、《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4、《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 ||
5、《关于控股孙公司租赁办公场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
2022年10月28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 1、《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2、《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 ||
2022年11月21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1、《关于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 |
2、《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二、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2年度,在公司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董事会和管理层的积极配合下,公司监事列席了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参与了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依法
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
三、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本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赋予的职权,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在职权范围内履行了相关职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工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2022年度公司的财务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检查,对外部审计机构的聘用进行监督,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定期报告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年报、半年报和季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时,公司监事审核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意见,认为其对有关事项作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三)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通过与公司各部门沟通与现场检查,了解公司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认为: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控制治理架构,采取了有效措施保证内控制度得以严格执行。公司内控制度对强化经营管理、控制经营风险、规范财务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堵塞漏洞、防止舞弊、防范案件发挥了重要作用,能满足公司的实际管理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效保障了公司财产安全、完整,维护了投资者、股东及公司相关利益各方的权益,增强了公司的信誉度和市场竞争力,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四)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修订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且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
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格式指引及其他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按时完成了定期报告披露工作,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发布会议决议等临时公告,忠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审核,认为:2022年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均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经核查,该专项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违规担保事项,没有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报告期内有关担保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程序合法合规,担保的整体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七)对外投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对外投资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对外投资活动是基于公司整体经营战略和发展的需要,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不存在违规对外投资情形。
(八)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进行审核,认为:报告期
内,公司严格按照监管机构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同时不定期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培训和保密提示,有效防范内幕信息泄露及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或通过他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行为。2023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有效发挥职能。
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