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欧水华: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5-20  帝欧水华(002798)公司公告

债券代码:127047

债券简称:帝欧转债

帝欧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或修改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5 月19 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 年5 月19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19 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2、股权登记日:2026 年5 月14 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天府三街19 号新希望国 际大厦A 座公司会议室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刘进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6 人,代表股份122,706,973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075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 人,代表股份63,042,7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1.341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3 人,代表股份59,664,2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7337%。

2、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71 人,代表股份 2,178,31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1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 人,代表股份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1 人,代表股份2,178,31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3919%。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卢勇律师、刘子菡 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2,421,4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73%;反对261,4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31%; 弃权2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96%。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1,892,7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8914%;反对261,4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022%;弃权2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64%。

(二)审议通过了《2025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2,440,4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28%;反对265,5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64%; 弃权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8%。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1,911,7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7637%;反对265,5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904%;弃权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9%。

(三)审议通过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22,440,5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29%;反对261,4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31%; 弃权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1,911,8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7683%;反对261,4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022%;弃权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95%。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2,434,6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81%;反对271,3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11%; 弃权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8%。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1,905,9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4974%;反对271,3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567%;弃权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9%。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 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 年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2,414,4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16%;反对283,7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13%; 弃权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71%。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1,885,8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5726%;反对283,7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280%;弃权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94%。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2,427,0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19%;反对271,2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11%; 弃权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71%。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1,898,3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1485%;反对271,2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521%;弃权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94%。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2,406,6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52%;反对295,3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07%; 弃权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41%。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1,877,9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2120%;反对295,3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584%;弃权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95%。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2,452,2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24%;反对253,6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67%; 弃权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8%。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1,923,6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079%;反对253,6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462%;弃权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9%。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2,411,5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92%;反对275,3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44%; 弃权2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64%。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1,882,8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4370%;反对275,3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403%;弃权2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27%。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企业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2,444,4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60%;反对261,5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31%; 弃权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8%。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1,915,7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9473%;反对261,5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068%;弃权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9%。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卢勇律师、刘子菡律师到会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 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会决议;

2、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 于帝欧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帝欧水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5 月20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