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印务: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2023年4月12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有助于公司做好产业供应链服务布局,有利于公司未来向客户提供更高程度的一站式服务,提升企业经营价值链的完整性。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该项目的实施而产生同业竞争以及业务依赖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新公司并建设新材料项目事项。
独立董事:蔡弘 相征 蒲丽丽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