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印务: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99 证券简称:环球印务 公告编号:2024-033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6月25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25日(星期二)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25日(星期二)上午9:15至2024年6月25日(星期二)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团结南路18号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石宗礼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0人,代表股份155,098,7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4623%。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154,884,4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3953%。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214,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0%。
3、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8人,代表股份214,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0%。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2023年度述职。
5、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
三、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4,969,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68%;
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32%;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9.8040%;
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0.196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4,969,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68%;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9.8040%;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0.19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4,969,6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68%;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32%;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9.7573%;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0.196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67%。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4,969,6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68%;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32%;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9.7573%;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0.196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67%。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4,969,6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68%;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32%;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9.7573%;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0.196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67%。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工资总额2023年度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预算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54,969,6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68%;反对12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9.7573%;反对12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0.24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4,969,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68%;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9.8040%;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0.19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总表决情况:
同意154,969,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68%;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9.8040%;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0.19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陕西医药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截至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116,550,000股),已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38,419,74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654%;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3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9.8040%;
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0.196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4,969,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68%;
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32%;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9.8040%;
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0.196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4,969,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68%;
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32%;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9.8040%;
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0.196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4,969,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68%;
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32%;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9.8040%;
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0.196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4,969,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68%;
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32%;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9.8040%;
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0.19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4,969,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68%;
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32%;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9.8040%;
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0.196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4,969,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68%;
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32%;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9.8040%;
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0.196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4,969,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68%;
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32%;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9.8040%;
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0.196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4,969,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68%;
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32%;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9.8040%;
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0.196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4,969,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68%;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9.8040%;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0.19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54,969,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68%;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9.8040%;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0.19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4,969,6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68%;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32%;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9.7573%;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0.196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67%。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54,969,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68%;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9.8040%;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0.19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4,969,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68%;
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32%;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9.8040%;
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0.196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4,969,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168%;
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832%;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9.8040%;
反对12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0.196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四、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孙春艳律师、祝悦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