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印务: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球印务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97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8,04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0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0,481,2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12,948,580.21元(不含税)后,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7,532,619.79元。2022年12月5日,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希会验字(2022)0060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概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实施主体 |
1 | 环球印务扩产暨绿色包装智能制造工业园(一期)项目 | 59,813.37 | 55,000.00 | 西安凌峰环球印务科技有限公司 |
2 | 医药包装折叠纸盒扩产暨智能制造项目 | 28,023.18 | 8,753.26 | 天津滨海环球印务有限公司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0 | 10,000.00 |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
合计 | / | 97,836.55 | 73,753.26 | / |
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的必要性及具体情况
(一)本次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的必要性
鉴于“环球印务扩产暨绿色包装智能制造工业园(一期)项目”及“医药包装折叠纸盒扩产暨智能制造项目”(以下合称“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时间较早,随着折叠纸盒包装和药用产品说明书产品生产工艺的变化,考虑相关的生产工艺设备性能指标迭代较快,为了更好地匹配当前公司实际生产技术需要,公司计划调整募投项目设备的购置数量,以适应包装市场的新变化。
(二)本次募投项目调整部分设备的具体情况
1、根据目前市场状况,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环球印务扩产暨绿色包装智能制造工业园(一期)项目”中设备进行以下调整:
序号 | 生产线 | 调整前采购数量(台/套) | 调整后采购数量(台/套) |
1 | 折叠纸盒 | 69 | 115 |
2 | 产品说明书 | 24 | 28 |
注:本次调整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变化。
2、根据目前市场状况,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医药包装折叠纸盒扩产暨智能制造项目”中设备进行以下调整:
序号 | 生产线 | 调整前采购数量(台/套) | 调整后采购数量(台/套) |
1 | 折叠纸盒 | 54 | 75 |
2 | 产品说明书 | 18 | 18 |
注:本次调整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变化。
四、本次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需要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未取消或者终止原募投项目,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等情形,本次调整只涉及购买设备,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环保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的的议案》,同意在募投项目的内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募集资金用途和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不变的前提下,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需要,对“环球印务扩产暨绿色包装智能制造工业园(一期)项目”及“医药包装折叠纸盒扩产暨智能制造项目”的部分设备进行调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的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需要所作出的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不存在变更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等情形,本次调整只涉及购买设备,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环保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事项。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调整仅涉及对“环球印务扩产暨绿色包装智能制造工业园(一期)项目”及“医药包装折叠纸盒扩产暨智能制造项目”部分
设备的调整,不构成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不取消原募集资金项目,不实施新项目,不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不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该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与项目内容均不发生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本次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综上,保荐人对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的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部分设备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贾恒霁 | 韩昆仑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