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 177 号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部在对你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关注到如下事项:
1、根据年报,你公司自查发现控股股东舟山天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天顺”)通过第三方供应商中直能源新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直能源”)占用你公司资金用于经营周转,占用期间为2022年1月至2023年4月,累计发生额为3.34亿,截至报告期末,资金占用余额为2,173.28万元。截至2023年4月26日,控股股东已偿还前述资金及利息,资金占用余额为零。
(1)请以表格形式逐笔列示2022年以来你公司控股股东舟山天顺通过第三方供应商占用你公司资金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金额、款项流向供应商时间、款项流向控股股东时间、控股
股东还款时间及还款方式等,并补充说明控股股东舟山天顺通过第三方供应商占用你公司资金的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的采购合同内容及日期、资金流转过程、货物流转过程(如有)、占用期间的日最高占用金额、累计发生金额等。
(2)补充说明控股股东舟山天顺与中直能源是否存在交易往来或关联关系。请年审会计师说明近三年对你公司采购与付款循环执行的审计程序及内部控制测试的具体情况,审计过程中是否发现异常现象,并进一步核查你公司控股股东与前十大供应商关系是否存在交易往来或关联关系,穿透核查近三年你公司向供应商预付款项、采购款项的真实去向,是否还存在其他款项最终流向你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情形。
(3)请补充说明在控股股东舟山天顺在2022年间已形成对你公司资金占用且已向你公司偿还部分占用资金的情况下,你公司直至2023年4月24日才披露控股股东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的原因,是否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的情形,是否违反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的规定。
2、根据年报,前期你公司拟收购中直能源股权。中直能源主要资产为在新疆鄯善地区的煤炭铁路专用线,目前,该铁路线是鄯善地区唯一一条可以整列进出且具有筒仓自动化装的铁路专用线。报告期内,你公司控股股东舟山天顺存在通过中直能源占用你公司资金情形。2023年4月24日,你公司披露《关于终止现金收购中直能源新疆投资有限公司股权并结束委托经营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决定终止收购中直能源股权并结束中直投资的委托管理。
(1)结合中直能源、新疆天聚人和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舟山天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与你公司控股股东的关联关系、交易往来等说明前期你拟收购中直能源股权是否具备真实交易背景,相关交易价格是否具备商业合理性,是否存在通过该项交易向你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
(2)请说明舟山天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是否已向你公司返还其已收取的交易对价,中直能源是否已向你公司结清委托经营管理费用。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前述交易对价款的真实去向,是否存在流向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情形。
(3)请结合中直能源的主要资产说明终止收购其股权且终止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对你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3、年审会计师对你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你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显示存在1个财务报告重大缺陷,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
(1)结合你公司采购流程内控有效性等说明你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所认定内部控制缺陷数量的依据及合理性。
(2)请年审会计师对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号》的相关要求说明你公司内部控制缺陷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是否重大或具有广泛性,请说明具体的判断过程及判断依据,以及在内控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的情况下,对你公司年报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合理性。
(3)请说明你公司对上述内部控制缺陷做出的具体整改计划以及截至目前的整改情况,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4、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41亿元,同比下降
4.68%,其中第三方物流业务收入7.87亿元,毛利率为8.47%,供应链管理业务收入3.98亿元,毛利率为5.5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归母净利润”)为-349.09万元,同比下降91.3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净利润”)为-584.79万元,同比下降
117.5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5.57万元,同比下降99.53%。
(1)请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报告期内你公司经营状况等说明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稳定而净利润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下降的原因,该趋势是否将持续。
(2)请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你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及供应链管理业务毛利率较低的原因。
(3)报告期内,你公司主营业务涉及第三方物流、供应链管理、园区经营、国际铁路、国际航空及信息化建设等,请结合你公司资金状况、人才储备、发展规划、前述业务开展进展及预
计盈利时间等说明是否具备多主业经营的能力,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5、报告期末,你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3.04亿元,短期借款余额为4.08亿元,同比增长25.90%。报告期内,你公司利息支出为0.16亿元。请结合你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及安排、历年存贷情况等说明报告期内将闲置货币资金余额较高,同时有息负债增幅较大的原因。
6、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票据余额为5,903.63万元,同比下降47.87%,应收账款余额为29,007.79万元,同比下降2.01%,请结合你公司结算方式、信用政策等变化,说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变动趋势与你公司营业收入变动趋势不匹配的原因,应收票据降幅较大的原因。
7、报告期末,你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为5,363.96万元,主要包括往来款2,612.13万元等。请补充说明前述往来款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形成原因、相关交易的具体背景和内容、欠款对象及其是否为关联方、约定回款日期、预计回款日期等。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5月2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