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顺:关于控股股东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部分股份的进展公告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部分股份的进展公告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控股股东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部分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以下简称“减持公告”),持公司股份47,04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43.25%)的控股股东舟山天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计划在减持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17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
一、股东减持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截至2023年6月20日,公司披露的前述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已实施过半,现就相关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实施过半,舟山天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未减持公司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舟山天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4,704 | 43.25 | 4,704 | 43.2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704 | 43.25 | 4,704 | 43.25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二、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况。
2、本次控股股东舟山天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份减持行为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行为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况。
3、本次舟山天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份减持行为遵守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所作出的关于股份限售和股份减持等相关承诺。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舟山天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舟山天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本次减持股东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