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顺: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8-25  ST天顺(002800)公司公告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有关事项作出如下说明: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核查,相关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第三方与关联方发生多笔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为36,353,912.20元,资金占用利息649,776.96元,合计37,003,689.16元,截止2023年4月25日上述占用资金及利息已全部偿还。未对公司实际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目前公司各项经营业务有序开展。

2.关于对外担保事项

公司能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报告期内没有为本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本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年5月17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计划为子公司子公司新疆天顺供应链哈密有限责任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为新疆天世杰通供

应链有限责任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为新疆天顺星辰供应链有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为新疆天汇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1,000万元人民币;为孙公司新疆华辰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上述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20,00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金额为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无任何形式的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及逾期担保事项,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对外担保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能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有效控制对外担保风险,避免违规担保,保证公司资产安全。

独立董事:王海灵、边新俊、宋岩

日 期:2023年8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