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顺: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根据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海南省财政厅共同下发的琼交规字〔2021〕409号《关于印发海南省航空货运发展财政补贴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海南天宇航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天宇”)获得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拨付的航空货运补贴款2,587.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的741.19%,上述补助款项已于2023年10月31日划拨到海南天宇相关资金账户。上述补助与海南天宇的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上述补贴政策执行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获得的上述项目补助不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故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公司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时,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
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本次政府补助与日常活动相关,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政府补助实际收款金额为2,587.4万元。其中,2,400万元为2021年已确认但尚未收到的航线补贴款项;120万元为2022年已确认但尚未收到的航线补贴款项;67.4万元2023年上半年已确认但尚未收到的航线补贴款项。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上述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