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顺: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3-12-29  ST天顺(002800)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800 证券简称:ST天顺 公告编号:2023-080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28日(星期四)北京时间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9:

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街52号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丁治平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51,568,18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7.418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1,546,6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7.3982%;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1,58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198%。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54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82%;反对21,5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8637%;反对21,5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13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54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82%;反对21,5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8637%;反对21,5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13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54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82%;反对21,5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8637%;反对21,5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13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54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82%;反对21,5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8637%;反对21,5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13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54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82%;反对21,5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8637%;反对21,5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13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1,54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82%;反对21,5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8637%;反对21,5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13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54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82%;反对21,5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8637%;反对21,5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13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赵旭东、张瑞琛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二0二三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