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顺股份: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7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2024年5月7日,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具体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8,752,191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2023 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08,752,191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52,253,067股。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一致。
4.公司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7月2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7月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本次所送(转)股于2024年7月2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4年7月2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注:变动后的具体股本情况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本情况为准。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152,253,067股摊薄计算,2023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2848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街52号证券投资部
咨询联系人:高翔、邓微薇
咨询电话:0991-3792613
传真电话:0991-3792602
九、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3.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数量(股) | 比例(%)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7,570,691 | 6.96 | 3,028,276 | 10,598,967 | 6.96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101,181,500 | 93.04 | 40,472,600 | 141,654,100 | 93.04 |
股份总数 | 108,752,191 | 100 | 43,500,876 | 152,253,067 | 100 |
特此公告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