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顺股份: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股东胡晓玲女士的通知,获悉胡晓玲女士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起始日 | 解除日期 | 质权人/ 申请人等 |
胡晓玲 | 是 | 5,880,000 | 99.99 | 3.86 | 2022年 6月29日 | 2024年 7月19日 | 北京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乌鲁 木齐分行 |
合 计 | -- | 5,880,000 | 99.99 | 3.86 | — | -- | -- |
注:根据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发布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8,752,191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2023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7月2日。胡晓玲本次权益分派完成后,持股数量由4,200,191股变更为5,880,267股。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 累计被质押股份数量 (股) | 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已质押股份 情况 | 未质押股份 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
舟山天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65,856,000 | 43.25 | 27,440,000 | 41.67 | 18.02 | 0 | 0.00 | 0 | 0.00 |
王普宇 | 6,291,600 | 4.13 | 4,900,000 | 77.88 | 3.22 | 3,327,100 | 67.90 | 1,391,600 | 100 |
胡晓玲 | 5,880,267 | 3.86 | 0 | 0 | 0 | 0 | 0 | 0 | 0 |
合计 | 78,027,867 | 51.25 | 32,340,000 | 41.45 | 21.24 | 3,327,100 | 10.29 | 1,391,600 | 3.05 |
注:根据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发布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8,752,191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2023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7月2日。舟山天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完成后,持股数量由47,040,000股变更为65,856,000股。王普宇先生本次权益分派完成后,持股数量由4,494,000股变更为6,291,600股。
三、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发生股份被冻结或拍卖的情况,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
2.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