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光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801 证券简称:微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0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2年8月2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其中单笔购买委托理财产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在此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及子公司可进行的委托理财为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公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及保险公司发行的各类产品等。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业务有效期及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7月16日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2022-035)。
一、理财产品到期情况
近日,公司赎回部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主要情况如下:
委托人 | 受托人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赎回金额(万元) | 年化收益率(%)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实际收益金额(万元) |
公司 | 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五矿信托-信泽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38期 | 权益类 | 131.06 | 7 | 2021年7月16日 | 总购买金额5,000万元,2022年2月13日赎回1,061.60万元;2022年3月15日赎回660.55万元;2022年7月1日赎回781.13万元,2023年4月 | 15.73 |
第 2 页 共 9 页3日赎回131.06万元。
3日赎回131.06万元。 | ||||||||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中融-融沛27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固定收益类 | 270.83 | 原约定7.2%,因延长统一调整为7.4% | 2021年6月30日 | 总购买金额5,000万元,2022年8月1日赎回416.67万元,2022年10月20日赎回1,375万元,2022年11月16日赎回416.67万元,2022年12月5日赎回458.33万元,2022年12月19日赎回416.67万元,2022年12月30日赎回458.33万元,2023年1月17日赎回450万元,2023年3月21日赎回441.67万元,2023年4月14日赎回270.83万元 | 先本金后收益 | |
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光信·光禄·乾元优债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固定收益类 | 5,000 | 4.6 | 2023年1月17日 | 2023年4月17日 | 56.71 | |
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光大信托-深汇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固定收益类 | 5,000 | 4.9 | 2023年2月17日 | 2023年5月17日 | 59.74 | |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广发中证基建工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公募基金(股票型) | 45.79 | - | 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4月6日 | 2023年5月4日 | 5.52 | |
合计 | 10,447.68 | 137.7 |
二、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情况公告如下:
委托人 | 受托人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金额(万元)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关联关系 |
公司
公司 |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诺安积极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 | 公募基金(混合型) | 50 | - | 2023年4月13日 | 开放式 | 无 |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诺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公募基金(混合型) | 50 | - | 2023年4月13日 | 开放式 | 无 | |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国联安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A份额) | 公募基金(股票型) | 350 | - | 2023年4月13日至2023年4月21日 | 开放式 | 无 | |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鹏华国证疫苗与生物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公募基金(股票型) | 97.53 | - | 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4月18日 | 开放式 | 无 | |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中融-圆融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固定收益类 | 5,000 | 5.6 | 2023年4月19日 | 2023年7月17日 | 无 | |
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光信·光禄·鑫汇月月盈4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固定收益类 | 5,000 | 4.3 | 2023年5月17日 | 2023年8月28日 | 无 | |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中融-汇聚金1号货币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固定收益类 | 5,000 | 5.4 | 2023年5月22日 | 2023年8月20日 | 无 | |
合计(万元) | 15,547.53 |
(一)诺安积极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投资范围及风险揭示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披露的《诺安积极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诺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投资范围及风险揭示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披露的《诺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三)国联安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A份额)
投资范围及风险揭示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披露的《国联安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四)鹏华国证疫苗与生物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投资范围及风险揭示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披露的《鹏华国证疫苗与生物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五)中融-圆融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投资范围:信托资金投资于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交易所及银行间市场债券以及固定收益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期限在1年以内的债券逆回购、信托计划或信托受益权、附加回购的债权或债权收益权及委托人认可的其他固定收益类产品)等。
2、风险揭示:受托人在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多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政策风险与市场风险、信托财产独立性风险、投资风险、信用风险、信托期限变更的风险、管理风险、保管人风险、流动性风险、关联交易风险以及其他风险。
(六)光信·光禄·鑫汇月月盈4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投资范围:(1)流动性管理工具:包括现金,存款(包括通知存款、同业可转让存单、协议存款),一年内到期的开放式银行理财,大额可转让存单、货币市场基金(包括场内的或者场外的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等,债券回购(信托计划直接投资时仅限于债券逆回购,待监管许可后可投资于债券正回购等)等流动性管理工具。(2)交易所和银行间市场上市交易的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含私募公司债)、各类金融债(含金融机构次级债、二级资本债、资本补充债、混合资本债)、永续债、经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注册发行的各类债务融资工具(含短期融资券、超短融、中票、集合票据、PPN、永续中票等)、各类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包括信用风险缓释合约(CRMA)、信用风险缓释凭证(CRMW)及其它用于管理信用风险的信用衍生产品)、可交换债、可转债等等;以及资产支持证券(含在银行间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等经国务院同意设立的交易市场交易的资产支持证券和票据);(3)债券型基金、指数型债券基金等债券型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含债券分级基金、分级基金的优先级份额、保本基金)等。(4)穿透底层符合上述投资范围的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和基金公司、基金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受托人管理的光信·光禄·鑫汇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公司发行的信托计划等。(5)信托
业保障基金。委托人知晓并接受,根据《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及有权机关或机构的其他规定,委托受托人以信托财产初始本金金额的1%认购信托业保障基金,该等认购行为系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财产投资的一部分,所产生的投资收益归属信托财产。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以信托资金认购信托业保障基金,不代表受托人或任何其他有权机关承诺或保证本信托计划赢利或本金不受损失。(6)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投资其他品种,受托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整投资范围。
2、投资限制:(1)禁止投资于债项信用等级(或主体信用等级)低于AA级(不含)的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券;禁止投资于发行主体信用等级低于AA级(不含)的同业存单;(2)本信托计划不得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资产,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股票一级市场发行、定向增发、打新基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从股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和权证,不得投资于高风险的金融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股指期货、股票期货、股指期权、股票期权等);(3)本信托计划不得投资于民营企业发行主体发行的债券,不得投资于房地产公司发行的债券。(4)相关法律法规和信托文件约定禁止从事的其他投资。
3、风险揭示:信托计划投资标的风险,信托计划本身面临的风险,管理和操作风险,相关机构的经营风险,保管银行风险,费用承担风险,其他风险。
(七)中融-汇聚金1号货币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投资范围:信托计划资金投资于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交易所及银行间市场债券以及固定收益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期限在1年以内的逆回购及委托人认可的其他固定收益类产品)等。
2、风险揭示:受托人在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多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政策风险与市场风险、信托财产独立性风险、投资风险、信用风险、信托期限变更的风险、管理风险、保管人风险、流动性风险、关联交易风险以及其他风险。
三、理财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委托理财可能存在的风险,公司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对投资决策和审批程序,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披露及内部信息报告,实施、检查和监督等方面进行了规定,规范公司的投资行为。
2、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董事长负责协调组织相关部门筛选理财产品,并做必要的尽职调查,董事长在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部组织实施并及时分析和跟踪所购买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及子公司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4、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委托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所需,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委托理财,可以提高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五、本公告日前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合计人民币75,045.98万元(含本次),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投资额度及范围。主要情况如下:
(一)本公告日前公司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情况:
受托人名称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金额(万元)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中建投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中建投信托?安泉544号(阳光城杭州)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固定收益类 | 4,581.10 | 原7.60%,延长期上调1%,进入清算期,收益不确定 | 2020年8月21日 | 进入清算期 |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 | 中融-融沛231号集 | 权益类 | 3,951.66 | 原约定7.1%,因延长统一调 | 2021年4月2日 | 预计2024年4月 |
第 7 页 共 9 页公司
公司 | 合资金信托计划 | 整为7.5% | 30日 | |||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中融-融沛27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固定收益类 | 295.83 | 原约定7.2%,因延长统一调整为7.4% | 2021年6月30日 | 2023年6月30日 |
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五矿信托-信泽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38期 | 权益类 | 2,365.66 | 7 | 2021年7月16日 | 2023年6月30日 |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国联安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A份额) | 公募基金(股票型) | 950 | - | 2023年3月14日至2023年4月21日 | 开放式 |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中融-圆融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固定收益类 | 5,000 | 5.6 | 2023年3月15日 | 2023年6月12日 |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中融-圆融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固定收益类 | 5,000 | 5.6 | 2023年3月15日 | 2023年7月12日 |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中融-庚泽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固定收益类 | 10,000 | 6.3 | 2023年3月15日 | 2023年9月14日 |
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光信·光禄·乾元优债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固定收益类 | 5,000 | 5.2 | 2023年3月17日 | 2023年9月18日 |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中融-圆融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固定收益类 | 5,000 | 5.6 | 2023年3月20日 | 2023年6月18日 |
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光信·光禄·乾元优债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固定收益类 | 5,000 | 5.2 | 2023年3月30日 | 2023年10月9日 |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诺安积极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 | 公募基金(混合型) | 205 | - | 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4月13日 | 开放式 |
第 8 页 共 9 页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诺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公募基金(混合型) | 450 | - | 2023年4月4日至2023年4月13日 | 开放式 |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鹏华中证国防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公募基金(股票型) | 49.2 | - | 2023年4月6日 | 开放式 |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中融-汇聚金1号货币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固定收益类 | 5,000 | 5.4 | 2023年4月12日 | 2023年7月10日 |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鹏华国证疫苗与生物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公募基金(股票型) | 97.53 | - | 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4月18日 | 开放式 |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中融-圆融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固定收益类 | 5,000 | 5.6 | 2023年4月19日 | 2023年7月17日 |
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光信·光禄·鑫汇月月盈4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固定收益类 | 5,000 | 4.3 | 2023年5月17日 | 2023年8月28日 |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中融-汇聚金1号货币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固定收益类 | 5,000 | 5.4 | 2023年5月22日 | 2023年8月20日 |
合计(万元) | 67,945.98 |
(二)本公告日前子公司杭州微光技术有限公司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情况:
受托人名称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金额(万元)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杭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 杭银理财幸福99新钱包理财计划(XQB1801) | 固定收益类 | 100 | 1.8-3.2 | 2023年1月16日 | 随时可赎回 |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中融-圆融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固定收益类 | 3,000 | 5.6 | 2023年3月15日 | 2023年6月12日 |
合计(万元)
合计(万元) | 3,100 |
(三)本公告日前子公司杭州微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情况:
第 9 页 共 9 页受托人名称
受托人名称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金额(万元)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中融-圆融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固定收益类 | 4,000 | 5.6 | 2023年4月11日 | 2023年7月9日 |
合计(万元)
合计(万元) | 4,000 |
六、备查文件
1、基金明细对账单;
2、中融-圆融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信托合同及附件;
3、光信·光禄·鑫汇月月盈4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
4、中融-汇聚金1号货币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金信托合同及附件。
特此公告。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