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光股份:关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01 证券简称:微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4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情况的概述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持有的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信托”)发行的理财产品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合计20,375.8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中融-圆融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中融-汇聚金1号货币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中融-庚泽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中融信托发行的信托产品中融-圆融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0,000万元、中融-汇聚金1号货币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0,000万元、中融-庚泽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0,000万元,金额合计3亿元;全资子公司杭州微光技术有限公司持有中融信托发行的信托产品中融-圆融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3,000万元;全资子公司杭州微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中融信托发行的信托产品中融-圆融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3,800万元。上述信托产品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核算,均已到期,公司及子公司未收到本金及投资收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信托产品逾期兑付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2023-042、2023-043、2023-04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未收到上述信托产品的本金及收益,中融信托对于公司发函未予书面回复,未披露底层资产具体信息,亦未公布兑付方案,鉴于上述信托产品投资款项的收回尚存在不确定性,经公司董事会讨论决策,基于谨慎性原则,2023年度公司
对上述信托产品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18,400万元。
2、中融-融沛23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2021年4月2日,公司以人民币4,000万元申购了中融信托发行的信托产品中融-融沛23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该信托产品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核算,现处于延期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仍持有该信托产品剩余本金3,951.66万元。公司综合信托计划相关的管理报告、增信保障措施、底层资产项目司法处置情况等,基于谨慎性原则,2023年度公司对上述信托产品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1,975.83万元。
二、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合计20,375.83万元,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604.46万元,将减少公司所有者权益17,604.46万元,
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公司对本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基于谨慎性原则并结合客观现状作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同意本次确认相关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体现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确认相关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事项。
四、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融信托对上述本公司所涉逾期/延期兑付信托产品未公布兑付方案,上述信托产品投资款项的收回尚存在不确定性。如在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正式披露前,相关信托产品出现较大的影响回款预测的事项,则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也会发生相应变化,对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也会构成较大影响,不排除与本预测结果出现偏差的可能,届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相关规则进行及时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