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光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01 证券简称:微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7月9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与会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继生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监事会认为,公司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锁定公司产品成本,且设置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的《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监事会认为,公司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且设置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的《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内部控制健全,在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基础上,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证券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四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