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宏股份: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15  吉宏股份(002803)公司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

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3年2月3日至2023年8月3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登记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登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登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自查期间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2、激励对象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共有26名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上述激励对象未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筹划事项,在买卖公司股票前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系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及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分析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漏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

三、本次核查结论

经核查,公司建立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在本次激励计划筹划过程中按照有关规定采取相应保密措施,限定参与策划讨论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公司及中介机构相关人员及时进行登记。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核查对象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或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所有核查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3年8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