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宏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7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10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白雪婷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3年10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