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宏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11-20  吉宏股份(002803)公司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5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11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白雪婷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1-9月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4,673,298.73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1,660,635,834.40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251,099,331.64元。

公司拟定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总股本384,849,288股扣除公司已回购注销的80,000股限制性股票及回购专户持有6,025,700股股份数量后的378,743,5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8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68,173,845.84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实施完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4年11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