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元股份: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真实、客观地反映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3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存货、其他权益工具、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在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后,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金额
经过全面清查和测试,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60,516,607.96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 计提金额 |
资产减值损失-存货跌价 | 160,516,607.96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减值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2023年第一季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60,516,607.96元,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如下: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综上,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0,516,607.96元,上述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