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元股份:关于审计机构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计机构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并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70)。
近日,公司收到大信出具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情况
大信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核报告的审计机构,原指派冯发明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因工作调整,现指派肖霞接替冯发明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继续完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
二、变更后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信息
1、基本信息:肖霞,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13年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的审计质量复核,2020-2022年度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有: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知行良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冠森高分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
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函》。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