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元股份: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丰元股份(002805.SZ) |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春芳 | 联系电话:010-59013863 |
保荐代表人姓名:仓勇 | 联系电话:010-59013863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不适用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12次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公司“年产5万吨锂电池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3年12月变更为2024年9月,上述募投项目延期已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0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0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0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1次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是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无 |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 11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无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否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1次 |
(2)培训日期 | 2023年12月21日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对独立董事新规、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规定结合案例进行讲解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2023年度,受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产品市场价格大幅度调整等因素影响,公司产品整体毛利率下降,使得公司募投项目2023年未完成效益预测 |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购买、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2023年度,公司净利润同比下滑幅度较大。主要原因为:(1)受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产品市场价格大幅度调整等因素影响,公司产品整体毛利率下降;(2)公司2023年度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和逾期信用损失等事项也对2023年度业绩构成较大影响。公司业绩下滑主要系行业经营环境整体发生变化,公司业绩变动与同行业公司变动趋势一致。 | 保荐机构密切关注锂电池正极材料的市场价格情况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业绩变动趋势,已提请公司注意行业经营环境变动对公司业务的影响,并积极做好经营应对和风险防范措施,采取合理有效措施提升业绩水平。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保障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股份限售的承诺 | ||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保障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3.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投资者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无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无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陈春芳 | 仓勇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