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元股份:关于控股孙公司收到增值税留抵退税的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孙公司收到增值税留抵退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控股孙公司安徽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丰元”)于近日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安庆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下发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宜税二分局税通〔2024〕32770号),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20号),安徽丰元申请的增值税制度性留抵退税事项,经税务机关审核,准予退还留抵税额91,850,470.66元。安徽丰元银行账户已收到该笔退税款。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上述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的退还将对公司现金流产生积极影响,对公司的资产和损益不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税务事项通知书》(宜税二分局税通〔2024〕32770号);
2、银行账户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