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元股份: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4-12-24  丰元股份(002805)公司公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中泰证券”)作为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元股份”或“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丰元股份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76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211.2444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2.51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39,999,994.44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4,186,412.7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5,813,581.71元。

截至2022年9月19日,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已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9月20日出具“大信验字[2022]第3-00018号”《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予以验证。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22日,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累计投入金额 (万元)
(万元)(万元)
1年产5万吨锂电池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71,400.0071,400.0064,607.41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22,600.0021,181.3621,181.36
合计94,000.0092,581.3685,788.77

截至2024年12月22日,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6,952.20万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序号账户名称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专户账号专户余额(元)
1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237747077348已销户
2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市中支行374899991013339999981已销户
3山东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台儿庄支行37050164640809099999已销户
4安徽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集贤路支行3405016863080999999969,522,014.53
合 计69,522,014.53

三、募投项目结项资金节余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结项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22日,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年产5万吨锂电池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该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71,400.00万元,实际建设投入金额64,607.41万元,占该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90.49%,节余募集资金6,952.20万元(包含尚未支付的合同余款、质保金及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

(二)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资金节余原因

该拟结项募投项目存在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系部分合同尾款及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在项目建设完成时尚未到部分资金支付节点所致。同时,募集资金存放也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增加了募集资金节余。为最大限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该部分资金结转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以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承诺在该部分尾款或质保金满足付款条件时,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以自有资金支付。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年产5万吨锂电池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为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更好地实施公司的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6,952.20万元(包含尚未支付的合同余款、质保金及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

本次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包括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及质保金,因项目尾款及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长期闲置。在该部分项目尾款或质保金满足付款条件时,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以自有资金支付。

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事项。公司就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也将随之终止。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结合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及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作出的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且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促进公司长远稳健发展,为广大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因节余募集资金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10%,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2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

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年产5万吨锂电池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6,952.20万元(包含尚未支付的合同余款、质保金及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2月23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泰证券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中泰证券对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陈春芳 仓勇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