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银行:关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更正公告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更正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3年5月23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经查,第五项议案表决数据统计有误,但不影响表决结果。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
(五)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402,610,4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76%;反对票92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23%;弃权票4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1%。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399,633,0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76%;反对票92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23%;弃权票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1%。
同意票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符合本行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获通过。
更正后:
(五)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400,977,7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36%;反对票2,56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63%;弃权票4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398,000,3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35%;反对票2,56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64%;弃权票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
股份数的0.01%。
同意票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符合本行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获通过。
上述更正公告不会导致议案审议结果的变更,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