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http://ddx.gubit.cn  2023-04-24  恒久科技(002808)公司公告

关于对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216号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晚间,你公司披露《关于延期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的公告》(以下简称《延期公告》)称,你公司原计划于2023年4月26日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因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与你公司在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合理性和准确性、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等方面存在重大分歧,由此可能导致你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被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审计报告,你公司正在协商、补充资料的过程中,并申请2022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延期至2023年4月29日。

我部对上述事项表示高度关注。年度报告是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的重要信息,你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积极采取措施,加强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密切配合年审会计师开展审计工作,按期披露经审计的年度报告。你公司年

审会计师应当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等规定,勤勉尽责,公正独立,保证审计执业质量,出具恰当的审计意见。

请你公司及相关方就以下事项进行书面说明:

1. 请你公司说明管理层与年审会计师存在重大分歧的具体事项,并逐项说明分歧的具体原因、涉及的会计科目和会计处理、对你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的具体影响等。

2. 请你公司说明年审会计师可能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具体类型及原因,是否可能导致你公司触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九章规定的风险警示情形,如是,说明具体

情况并及时、充分进行重大风险提示。

3. 请你公司审计委员会说明截至目前的履职情况,包括协调公司管理层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进展,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阅进展及关注事项等。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4月2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2023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