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关于对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4〕第 134 号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日,你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显示,董事会秘书洪涛因个人原因辞去你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你公司董事长余荣清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你公司将按规定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截至目前,你公司董事会秘书职位空缺已超过九个月,你公司仍未能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4条、第4.4.6条的规定。
本所敦促你公司董事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提高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2024年7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