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久3:关于收到《终止上市复核决定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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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终止上市复核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6 月12 日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6〕793 号),深交所决定终止公 司股票上市交易。
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了复核申请并于2026 年6 月29 日收到深交所 《复核受理通知书》(〔2026〕第10 号),深交所于2026 年7 月09 日召开深圳证 券交易所理事会上诉复核委员会复核会议,就复核申请事项进行审议。
近日,公司收到深交所《终止上市复核决定书》(〔2026〕 2 号),复核决定 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理事会上诉复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 年修订)》 第二条、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以及上诉复核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本所作出以下复核 决定:维持《关于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 上〔2026〕793 号)对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出的股票终止上市决定。 本决定为终局决定。”
特此公告。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7 月27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