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墙股份: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期权的议案》和《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与营业收入增长率未达到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同意注销5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第一个行权期共计588,800份股票期权;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郭文双等4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共计18,400份股票期权,合计607,200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及《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2023年7月25日办理完成。本次注销的部分股票期权尚未行权,注销后不会对公司股本造成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