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墙股份:关于债券持有人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比例变动达10%的更正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券持有人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比例变动达10%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披露了《关于债券持有人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比例变动达10%的公告》,经事后审查发现,债券持有人转让“红墙转债”的交易方式存在错误,现予以更正。
更正前:
公司于近日收到华能信托的通知,获悉华能信托于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9月23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转让“红墙转债”331,470张,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10.49%;
更正后:
公司于近日收到华能信托的通知,获悉华能信托于2024年8月29日至2024年9月23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以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持有的“红墙转债”331,470张,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10.49%;
除上述内容更正外,《关于债券持有人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比例变动达10%的公告》的其他内容不变。对于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