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墙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书面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世民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三度报告》全文。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董事会独立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相关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