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赫达:监事会决议公告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10月25日以电话、现场送达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作出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既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又兼顾了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制定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