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赫达: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公告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相
关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
月
日召开了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同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第九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十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2025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2026年
月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同时聘任了公司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证券事务代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名非独立董事(含
名职工代表董事)、
名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会成员组成情况如下: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 1 | 毕于东 | 董事长 |
| 2 | 毕于村 | 董事 |
| 3 | 毕松羚 | 董事 |
| 4 | 邱建军 | 董事 |
| 5 | 杨涛 | 董事 |
| 6 | 李振建 | 职工代表董事 |
| 7 | 赵斌 | 独立董事 |
| 8 | 张俊学 | 独立董事 |
| 9 | 王磊 | 独立董事 |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 专门委员会名称 | 召集人(主任委员) | 委员姓名 |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 毕于东 | 毕于东、毕于村、赵斌 |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 赵斌 | 赵斌、王磊、毕于村 |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张俊学 | 张俊学、王磊、邱建军 |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王磊 | 王磊、张俊学、毕松羚 |
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多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召集人(主任委员)张俊学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同意聘任以下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 1 | 毕于村 | 总裁 |
| 2 | 毕松羚 | 董事会秘书 |
| 3 | 严戟 | 副总裁 |
| 4 | 苏志忠 | 副总裁 |
| 5 | 杨丙强 | 副总裁 |
| 6 | 崔玲 | 财务总监 |
| 7 | 户莉莉 | 证券事务代表 |
上述人员的任期自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其中,董事会秘书毕松羚先生及证券事务代表户莉莉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须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且聘任财务总监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
0533-6696036
传真:
0533-6696036
电子信箱:
hdzqb@sdhead.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赫达路
号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董事、总经理包腊梅女士在本次换届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腊梅女士持有公司股票365,000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
、独立董事杨向宏先生在本次换届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向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
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后,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证券代码:002810证券简称:山东赫达公告编号:2026-041债券代码:127088债券简称:赫达转债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上述人员均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上述离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任职以来,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离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规范治理和经营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六年五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810证券简称:山东赫达公告编号:2026-041债券代码:127088债券简称:赫达转债附件: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毕于村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
月出生,本科学历。2004年
月至2007年
月担任公司海外销售部销售代表,2007年
月至2010年
月担任公司海外销售部经理,2010年
月至2017年
月担任公司海外销售部销售总监,2017年
月至2024年
月担任公司纤维素醚事业部副总经理兼销售总监,2024年
月至今担任纤维素醚事业部总经理,2025年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毕于村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425,411股,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毕松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
月出生,本科学历,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1993年
月至1998年
月,任财务部主管会计、财务部经理;1998年
月至2002年
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务经理;2002年
月至2011年
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11年
月至2018年
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18年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毕松羚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1,090,029股,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严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
月出生,本科学历。1991年
月至2005年
月任怡昌化工有限公司高级业务经理,2005年
月至2023年
月任陶氏化学建筑用化学品亚太区商务总监,2023年
月至今任公司营销副总裁。严戟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211,0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
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苏志忠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
月出生,本科学历。1998年
月至2001年
月任华光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主管、集团人力资源主管,2001年
月至2006年
月任淄博赛德克陶瓷颜料有限公司/淄博福禄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2006年
月至2010年
月任斯比凯可山东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2010年
月至2021年
月任淄博科勒有限公司高级人力资源经理,2021年
月至今任公司人力资源总监。苏志忠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163,5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杨丙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
月出生,大专学历。1996年
月至2013年
月先后担任公司销售员、北京销售分公司经理、华北大区经理,2014年
月至2019年
月先后担任公司采购经理、采购/供应链总监,2019年
月至2022年
月任公司子公司淄博赫达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采购总监,2022年
月至2025年
月任公司采购总监,2025年
月至今任公司采购副总裁。杨丙强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1,410,0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崔玲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
月出生,本科学历。1999年
月至2007年
月,任山东宏信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主管会计;2007年
月至2018年
月,先后担任山东华安新材料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财务总监;2018年
月至2021年
月,任公司财务总监;2021年
月至2022年
月,任公司财务BP
及资金经理;2022年
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崔玲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189,27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户莉莉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
月出生,本科学历,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03年
月至2005年
月,任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员;2005年
月至2006年
月,任济南和信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6年
月至2006年
月,任济南大润发有限公司培训课长;2006年
月至2016年
月,任山东博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助理、销售经理、证券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2016年
月至今任公司证券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户莉莉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99,7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通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
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