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中设计: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5-16  郑中设计(00281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郑中设计 公告编号:2024-054债券代码:128066 债券简称:亚泰转债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14:30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卓越时代广场四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郑忠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176,513,56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下同)的66.749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76,510,36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6.748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3,2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01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3,2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1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3,2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12%。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审议通过如下提案,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1.00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510,7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4%;反对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5000%;反对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5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2.00 《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510,7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4%;反对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5000%;反对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5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3.00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510,7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4%;反对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5000%;反对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5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4.00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513,5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5.00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510,7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50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5000%。

本提案获得通过。提案6.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510,7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4%;反对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5000%;反对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5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7.00 《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510,7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4%;反对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5000%;反对2,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5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8.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4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

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513,5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提案获得通过。

三、报告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靳庆军先生、章顺文先生及陈燕燕女士作了2023年度述职报告。《2023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已于2024年4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吴雍、杨康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和列席会议的人员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