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捷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4-22  恩捷股份(002812)公司公告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仔细阅读了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供的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基于客观、独立的立场,对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有利于推进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公司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事项,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寿春燕 潘思明 张菁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