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捷股份:关于增补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7-22  恩捷股份(002812)公司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目前在任董事7名。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对规范运作,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同意提名翟俊先生和向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本次增补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3-128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附件: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翟俊,1974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0年6月硕士研究生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车辆工程专业。2000年4月至2006年1月,任职于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项目经理;2006年1月至2009年3月,任职于法雷奥汽车空调湖北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副总经理;2009年3月至2009年7月,任职于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担任项目经理;2009年7月至今,任职于国投招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任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翟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翟俊先生不存在下列情况:(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四)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五)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六)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七)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翟俊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2、向明,男,1963年4月出生,籍贯:贵州省纳雍县。四川大学高分子研究所、高分子材料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教授, 博士生导师。1978年考入成都科技大学高分子材料系,1988年毕业于成都科技大学高分子研究所,获工学博士学位。此后,一直在四川大学高分子研究所工作,2023年4月退休。2011年至今任成都慧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其长期从事高分子材料科学的教学、科研工作。主要的研究开发工作涉及聚烯烃专用树脂的结构设计及聚合制备技术、高分子材料加工及改性、新能源新材料的制备、聚合物加工设备设计与工艺开发等领域。先后为云天化、中国石油成功开发POM、PP、HDPE、LDPE等聚烯烃材料专用树脂的聚合技术工艺。主持设计、制造了多条聚合物先进加工生产线,包括国内第一条锂离子电池干法生产线、国内第一条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线、国内第一条反渗透膜生产线及全套工艺、国内第一条液晶显示器用反射片/扩散片生产线及全套工艺等。截至本公告日,向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向明先生不存在下列情况:(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四)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五)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六)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七)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向明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