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捷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查股网  2023-12-14  恩捷股份(002812)公司公告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仔细阅读了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供的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基于客观、独立的立场,对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章程及部分制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核查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兼职等情况,我们没有发现其有《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能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况。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工作经验,具有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具有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对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潘思明 寿春燕 张菁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