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捷股份: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1元/股(含),回购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79号)、《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3-180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 —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23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本次股份回购,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就回购期间的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1月24日、2023年12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203号)、《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207号)。
截至2023年12月25日,公司本次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7,238,8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4%,最高成交价为61.4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0.21元/股,支付的回购总金额为400,002,812.96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公司实际回购股份时间区间为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2月25日。
二、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公司股份,实际回购股份的时间区间、价格及使用资金总额等情况与公司第五届第十三次董事会和第五届第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的上限,已按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核心人员积极性,共同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公司内部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除董事冯洁、董事马伟华、监事张涛、监事李兵分别增持公司股票82,000股、17,000股、10,000股、7,400股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前述公司董事和监事的增持计划,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92号)。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实施过程符合《回购指引》第十七条、十八条等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3-229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深证上〔2022〕21号);
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深证上〔2023〕1142号);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3年11月23日)前五个交易日(2023年11月16日、2023年11月17日、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2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70,797,503股。公司实施回购期间每五个交易日内累计回购股份数量的最大值为3,926,798股,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
六、预计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毕,回购股份数量为7,238,804股。按照公司截至目前总股本计算,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后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 回购前 | 回购后(预计) | ||
股份数量 | 比例 | 股份数量 | 比例 |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 147,417,868 | 15.08% | 140,179,064 | 14.34%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830,336,693 | 84.92% | 837,575,497 | 85.66% |
总股本 | 977,754,561 | 100.00% | 977,754,561 | 100.00% |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本次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届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