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捷股份: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和《关于预计2023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及担保业务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号)、《关于预计2023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及担保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号)。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期,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招行苏州分行”)出具《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512XY202400081103),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苏州捷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捷力”)向招行苏州分行申请的额度为2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单位:如无特殊说明,为人民币万元
被担 保人 | 担保 权人 | 主债权额度 | 担保额度 | 担保合同内容 |
苏州捷力 | 招行苏州分行 | 20,000 | 20,000 | 1、担保人: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范围:债权人依据其与债务人签订的《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 |
向债务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贰亿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就循环授信而言,如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的贷款或其他授信本金余额超过授信额度金额,则保证人对授信余额超过授信额度金额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仅就不超过授信额度金额的贷款或其他授信本金余额部分及其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债权人在授信期间内为债务人办理新贷偿还、转化旧贷或信用证、保函、票据等项下债务(无论该等旧贷、信用证、保函、票据等业务发生在授信期间内还是之前)。债务人申请叙做进口开证业务时,如在同一笔信用证项下后续实际发生进口押汇,则进口开证和进口押汇按不同阶段占用同一笔额度。即发生进口押汇业务时,信用证对外支付后所恢复的额度再用于办理进口押汇,视为占用原进口开证的同一额度金额。
4、担保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
他融资或债权人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间经审批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946,8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35.48%;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实际签署有效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869,534.2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18.29%。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招行苏州分行出具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1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三日